关于学院为教职工办理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障保险的公告
厦门市为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帮助患重大疾病及住院职工减轻医疗负担,特制定《厦门市职工重大疾病和住院补助互助保障办法》(见附件)。学院为发扬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帮助患重大疾病及住院职工减轻医疗负担,增加教职工福利;提供一般住院医疗、重疾保障;充分体现生命关怀、人性化。经院领导研究决定,由学院工会出面,为全体教职工投保。简要如下:
保障对象:
凡院未办理退休手续且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的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均可依据自愿原则,由工会统一组织参保。
保障费:
每人一份,保障费为50元,保障期满不返还。
保障期限:
保障期限每期为一年。
保障责任:
参加本办法的职工享有以下两个补助:
1、一般住院补助
2、重大疾病补助
补助标准: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补助金20000元。
住院补助每天补助50元,在参加保障一个周期内只能申请一次住院补助,最高补助20天(1000元)。
已经申领过重大疾病补助再次参加保障住院的职工,一次性给予补助1000元。
(本办法由厦门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二00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