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习法律知识的通知
根据闽教研〔2008〕10号《关于对全省教师进行教育普法考试考核的通知》、根据《福建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及《关于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闽教研〔2008〕3号)的要求,而且做好教师学法用法考试,是实施"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全系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一项重要措施。学院已经订阅《职工法律知识教育读本》,现分发到各部门,要求各部门以集中学习、传阅自学、分组讨论等灵活方式组织学习,另近期学院将聘请学院法律顾问来院进行专题讲座。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0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