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的宣传媒介具体指玻璃橱窗、男女生宿舍楼下立牌、教学楼展示区(光荣榜)及教学楼下的黑板等;皆由院团委宣传部统一进行管理、调配。为规范各方面宣传的媒介,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宣传媒介的申请张贴程序
1、根据统一的规格(详见后面说明)喷绘或手工绘制好宣传海报;
2、联系团委宣传部的橱窗、立牌或教学楼区的管理员;
3、经管理员审核通过后予以批准,安排张贴位置,并告知张贴周期;
4、根据管理员审批时所安排的位置及时进行张贴。
二、各宣传阵地的许可张贴的材质分类
1、玻璃橱窗内所允许张贴的内容包括:
A.加盖学院相关部门公章的通知、规章制度、奖罚信息等公示性的A4纸打印材料;
B.大型活动(院级或以上规模)的正式喷绘、手工宣传海报(79cm*57cm);
2、男女生宿舍楼下立牌所允许张贴的内容包括:
A.学院各行政部门、团委各部门、各大学生组织(学生会、自律会等)、社团的节日、活动辅助宣传海报;
B.各通知性文件一律用A4规格以规范的格式打印后统一张贴;
C.其他需要广泛宣传的资料或文件。
3、教学楼展示区(光荣榜)所允许张贴的内容包括:
A.大型活动的照片展示;
B.集体、个人或各大学生组织各种形式的获奖、表彰信息的公示;
C.大型活动的喷绘海报或其他非手工绘制的宣传品;
D.其他经学院团委领导审批的宣传材料等;
4、教学楼下的黑板所允许张贴的内容包括:
A.团委及下属各部门的需进行公示的文件、制度或图文资料;
B.院团委日常的科普宣传材料或党、团内信息;
C.经院团委领导审批的宣传材料等;
三、宣传制品的规格
1、复印纸
A.16K [18.4cm*26cm]
B.A4 [29.7cm*21cm]
C.B5 [25.7cm*18.2cm]
D.A3 [42cm*29.7cm]
2、手绘海报
A.全开 [114cm*79cm]
B.对开 [79cm*57cm]
C.四开 [57cm*39.5cm]
D.八开 [39.5cm*28.5cm]
3、喷绘海报
A.100cm*80cm 约10元
B.160cm*100cm 约20元
C.其他特殊规格需提前审批。
四、宣传制品张贴的制度规范
1、团委各部门、各大学生组织、社团及班级如需进行宣传,请联系相关管理人员;
2、凡经院相关领导特批的宣传制品需张贴请提前联系相关管理人员,并告知具体情况,再根据相关管理人员的安排在特定位置进行张贴;
3、未经相关管理人员审批,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任何宣传制品一律不允许张贴;
4、需张贴的宣传制品请至少提前1天制好并联系相关管理人员,以便合理调配;
5、未经相关管理人员审批而私自张贴的任何宣传制品,管理人员有权暂时将其撤下,待张贴者主动联系后再做处理;
6、未经相关管理人员批准将现有宣传制品覆盖的,管理人员有权将此宣传制品暂时撤下,改正态度恶劣的,管理人员有权禁发该部门、组织或集体自当天起五天内的所有宣传制品;
7、凡破坏现有宣传制品者,无论是否有意,皆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消除造成影响,赔偿公共财产损失,并公开向团委宣传部及宣传制品的所属部门、组织或集体道歉;蓄意破坏者,将通过学院的相关部门,以我院相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
附:1、厦门软件学院团委宣传部各宣传媒介相关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教学区展板管理人员:许玫瑰 07级网络技术 05928643446
宿舍区立牌管理人员:刘慧敏 07级图形图像 15805908539
食堂外橱窗管理人员:高勇进 06级网络构建2班 13774678125
厦门软件学院团委宣传部
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