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团委、保卫处]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的通知

作者:来源:学生处、团委、保卫处 发布时间:2008-10-24点击数: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团委、保卫处
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团的十六大精神,倡导“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强化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青少年的法律常识,共青团中央、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共同举办第五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希望我院各年级学生踊跃报名参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法明礼  依法维权  共建和谐
  二、参赛人员  学院全体学生
  三、组织部门  院学生处、团委、保卫处
  四、参赛时间  2008年10月—12月
  五、参赛网址  http://pufa.china5000.org.cn
  六、参赛规则
   1.参赛组别
分为未成年组:6-18周岁;青年专业组:18-35周岁,从事法学专业及司法相关工作;青年业余组:18-35周岁,从事非法学专业及非司法相关工作。
   2. 注册信息
第一次参与竞答前必须在大赛网站上注册个人真实、完全信息,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职业和联系方式,否则最终将无法领奖。
参赛者注册所填身份证号码、职业等信息经系统识别后,自动进入对应组别。
   3.竞赛题型
大赛题型为选择题,分单选和多选。
   4.竞赛内容
《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婚姻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仲裁法》等。
   5.奖项设置
9-11月每月每组别设月赛个人优胜奖20名,颁发证书;
月赛获奖选手参加12月举办的年度决赛,年度决赛每组别设个人一等奖1名,个人二等奖2名,个人三等奖3名,颁发证书及奖品;
年度组织奖设10名,颁发证书。
   6. 对获得名次的学生,学院另行嘉奖。
详细规则见大赛网站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许柳燕(团委宣传部)  刘慧敏(团委宣传部)
联系电话:0592-8207460      15805908539
 
 
        学生处            团委          保卫处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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